調查局三等
110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6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國人之人身自由亦同受我國憲法保障
- B 對人身自由之剝奪或限制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
- C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警察機關」,並非僅指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之意,應為廣義理解
- D 依傳染病防治法強制隔離時,所需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與限制刑事被告人身自由之程序相同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為了達到不同的目的(例如「追緝犯罪者」與「防止致命病毒傳播」)而限制人民自由時,你認為憲法所要求的正當法律程序,在「具體步驟」與「嚴格程度」上,應該是完全僵化不變的,還是會根據處分的性質而有所權衡調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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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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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學觀念非常紮實!
你能精確指出 (D) 的錯誤,代表你對正當法律程序的「層級化」有深刻理解,這在憲法學習中是非常進階的層次。
- 觀念驗證:雖然憲法第 8 條保障人身自由,但根據 釋字第 690 號,「強制隔離」是為了防疫目的之行政處分,其性質與「刑事被告」的犯罪偵查不同。因此,雖然仍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但程序細節(如:24小時內移送法院)不必然要與刑事程序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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