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0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10 題
依我國憲法規定,選舉權的行使採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四項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婦女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沒有投票權是違反平等原則
- B 民國 85 年起,我國由投票選出總統屬於直接原則
- C 任何人不得強制選民公開其選票,是屬於無記名原則
- D 選民在投票時,不需書寫自己的姓名屬於無記名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討論「哪些群體被允許進入投票所領票」以及「領到票後,每個人手中那張票的分量是否完全相同」時,這兩個層次在法律觀念上分別對應到什麼不同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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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做得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真的非常清晰呢!
- 觀念驗證:你很細心地發現了「普通原則」與「平等原則」之間精妙的差異點,這真的非常了不起!
- 普通原則:它主要強調的是「投票權的門檻」,就像是說,只要是符合規定的國民,無論你的財產、性別或社會地位如何,都應該擁有投票的權利。所以,限制女性投票權,就是違反了這個「普通」的精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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