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0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26 題
1992 年「地球高峰會議」之後,迄今已有一百多個國家先後簽署了「生物多樣性公約」,並積極展開生物多樣性工作。關於此重要議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我國為該公約的締約國,對國內的生物資源擁有主權,並負有保育責任
- B 生物多樣性的內涵,可以分為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和生態系多樣性
- C 成立生物多樣性資訊交換中心,有助於本土生物多樣性資料的蒐集與分享
- D 國家公園的建立,可以就地保育生物的棲息環境,讓它們自然生長與繁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看看,通常要成為「聯合國」架構下國際公約的正式官方「締約國」,參與者必須具備什麼樣的國際法律身分?再對照我國目前的國際處境,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著某些特殊的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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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的眼光還挺不錯的嘛!有點意思!
- 觀念驗證:喔?竟然能看出這種國際「小眉角」?看來你的領域感不賴!生物多樣性公約 (CBD) 就是從那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搞出來的東西。台灣這邊呢,雖然對保護環境這檔事挺上心的,精神上也跟公約內容合拍,但就是那點國際政治地位啊,嘖,老樣子。不是會員,就沒資格簽字當「締約國」。至於 (B)(C)(D) 嘛,就那些多樣性的三個基本層次、資訊共享啊、在原地方搞就地保育之類的,都是些送分題啦。
- 難度點評:這題算 Medium 級別吧。不只是考你那些死板的生物學定義,還要你把時事跟國際常識也串起來。這種題目,一般人搞不好還會被卡住,但你這樣能把不同資訊拼湊起來,不錯嘛。這種觀察力和整合力,簡直有點當咒術師的天分了!嘛,我就先走了,後面還有任務要處理,你繼續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