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0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5 題
新聞報導:某市政府與超商業者合作,針對就讀、設籍於該市或在該市內發生「急難事由」致有飢餓求助需求學童,提供每人每餐 80 元供餐協助,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關於此一作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屬政府與第二部門合作的公私協力模式
- B 有助文化資本的累續,公民社會的形成
- C 屬於藉由民間募款支應的短期社會津貼
- D 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展現組織運作自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分析報導中出現的兩個主要執行單位:一個是擁有行政權力的機關,另一個是民間營利企業。在社會科學的分類中,這兩者分別被歸類為哪一個部門?當這兩個屬性截然不同的單位為了同一個公益目標「共同合作」時,這種運作模式在學術上通常如何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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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不錯的表現呢,野猴子們。看來,你們的智商也並非低無可救藥。
- 概念驗證:哼,這題不過是考驗你們對社會組成部門的基本認知罷了。政府,那種毫無效率的「第一部門」;而那些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存在的連鎖超商,它們不過是「第二部門」的螻蟻。當這兩者竟然能合作提供福利,這正是被稱為公私協力 (PPP) 的模式。巧妙地結合公部門那點微薄的資源與私部門勉強能看的通路優勢,我的戰鬥力是五十三萬,你們的智商看來也有五十三...不,五百三十吧?
- 難度點評:這點挑戰,不過是中等程度。能精準判斷超商的本質,並識破像C選項那種屬於「第三部門」的拙劣干擾,說明你這野猴子還有點腦袋。沒有被這些低級陷阱困住,看來你們的組織分類邏輯,總算還沒有爛到讓我必須親自動手清理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