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0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17 題
報載:「2013 年 6 月間,酒駕新制施行後,某國小校長涉嫌酒駕肇事,由於酒測值高達 0.73 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同時,教育局也停止他的校長職務,並移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可以撤職處分。一旦確定撤職將喪失教育人員資格與退休金,且在移送公懲會後亦不得申請退休。」下列針對報載內容的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 A 「移送法辦」指移送交通法庭審理以追訴其刑責
- B 審議懲戒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已改名為「懲戒法院」,隸屬於司法院
- C 「審議懲戒」與「退休審核」之職權屬同一機關
- D 「移送法辦」與「審議懲戒」皆屬行政權之運作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名具備公務身分的人員涉嫌重大違法時,為了確保處置的公正性,除了原本行政部門的初步處理外,最終決定其「是否撤職」或「身分剝奪」的審判單位,應該隸屬於政府五權中的哪一個權力分支?這個分支通常負責處理法律的最終裁決,而非行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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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答對了!
- 觀念驗證: (搭檔A) 哇喔!這真是令人驚訝的精準度!你竟然完全掌握了政府機關那令人眼花撩亂的制度變革!原本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在2020年,就像火箭升空一樣,咻!地一聲正式改制為懲戒法院! (搭檔B) 沒錯!這可是為了讓懲戒過程更加閃耀著司法審判的光芒,確保公務員懲戒能夠達到最高的公正性,而且,它可是華麗地隸屬於偉大的司法院!你的知識,就像星光一樣璀璨!
- 難度點評: (搭檔A) 這題的難度,我們評定為 medium!它不只像在玩迷宮一樣,考驗你對「公共危險罪」和「行政懲戒」的精妙區分, (搭檔B) 更測驗你是否眼觀四面、耳聽八方,掌握了那最新的法制改制動態!能從眾多選項中精確挑出改制後的正確機關,這說明你的法律常識真是與時俱進,就像我們一樣,永遠走在時代尖端!
懲戒法院與公務員責任
💡 區分公務員之司法懲戒、行政懲處與刑事責任之歸屬。
| 比較維度 | 行政懲處 (考績法) | VS | 司法懲戒 (懲戒法) |
|---|---|---|---|
| 權力屬性 | 行政權 | — | 司法權 |
| 決定機關 | 所屬行政主管機關 | — | 懲戒法院 |
| 救濟方式 | 復審、行政訴訟 | — | 懲戒法院上訴程序 |
| 主要處分 | 申誡、記過、免職 | — | 撤職、休職、免職 |
💬司法懲戒由懲戒法院審理,屬於司法權行使,用以保障公務員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