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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0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8 題

甲駕駛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之壅塞路段,同車友人乙突然休克,甲為了儘速將乙送至醫院急救,遂行駛於高速公路路肩。甲行駛於高速公路路肩之行為,是否因具有阻卻違法事由,而不受行政罰之處罰?
  • A 甲行駛於高速公路路肩,乃正當防衛之行為,故不受行政罰之處罰
  • B 甲行駛於高速公路路肩,乃緊急避難之行為,故不受行政罰之處罰
  • C 甲行駛於高速公路路肩,乃兼具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行為,故不受行政罰之處罰
  • D 行政罰法並未如同刑法有阻卻違法事由之規定,故甲仍應受行政罰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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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當一個人的行為雖然違反了規定,但其目的是為了「保護更高位階的利益(如生命)」免於受損,且當時並不存在「人為的惡意攻擊」時,法律通常會用什麼樣的原則來平衡這種『利益衝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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