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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申論題 110年 [法警] 法院組織法

第 三 題

三、甲於法院開庭時攜同 6 歲兒童乙旁聽,乙在法庭內吵鬧,甲之手機鈴聲大響,審判長應如何處置?書記官應注意何事項?試就法院組織法及相關規定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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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法院組織法》中關於「法庭秩序維持」的規定(法庭警察權)。答題應分兩層次:先以《法院組織法》及《法庭旁聽規則》探討審判長對旁聽人年齡限制、吵鬧及通訊器材違規行為之處分權;次以法組第90條點出書記官「記明筆錄」的法定程序義務,採三段論法條理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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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旁聽人之年齡限制、法庭秩序維持權之行使(退庭處分或保管器材),以及妨害法庭秩序處分之筆錄記載義務。 【解析】 壹、審判長應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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