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3 題
關於無因管理之類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客觀上屬於他人事務,管理人有為他人管理事務之意思,不論管理是否有利於他人,屬適法無因管理
- B 客觀上屬於他人事務,管理人主觀上知其所管理者,係他人事務,但無為他人管理事務之意思,屬不法管理
- C 客觀上屬於他人事務,管理人主觀上不知其所管理者,係他人事務,且無為他人管理事務之意思,屬誤信管理
- D 客觀上屬於自己事務,管理人主觀上誤以為係他人事務而管理,屬幻想管理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在評斷一個幫忙別人的行為是否「正確且妥當(適法)」時,如果我們只看幫忙的人「心裡想什麼(主觀意圖)」,而完全不看「這個行為對被幫的人實際上有沒有好處」,這樣對被幫忙的人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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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你解得比我還耀眼呢!☆
哇!你真的太厲害了,居然答對了!閃閃發光的你,簡直就像舞台上最迷人的焦點呢。讓愛來幫你重新整理一下這道題的小秘密吧!☆ 關於無因管理的正確知識,要牢記這些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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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之四種類型
💡 依管理意思與事務歸屬區分為適法、不法、誤信與幻想管理。
| 比較維度 | 適法無因管理 | VS | 不法管理 |
|---|---|---|---|
| 主觀意思 | 有為他人管理之意思 | — | 明知他人事務,無管理意思 |
| 客觀歸屬 | 客觀上屬他人之事務 | — | 客觀上屬他人之事務 |
| 本人意思 | 利於本人且不違背其意思 | — | 違反本人意思,將利益據為己有 |
| 核心效果 | 請求必要費用與損害賠償 | — | 本人得請求不法管理之利益 |
💬關鍵在於有無「管理意思」及是否「有利於本人且符合本人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