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3 題
處拘役及罰金易服勞役受刑人,依監獄行刑法第 3 條規定,與處徒刑受刑人之間在監禁上應如何區分?
- A 應嚴為分界
- B 應分別監禁
- C 應分界監禁
- D 應分界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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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條文的文字邏輯中,如果只是在同一範圍內區劃出界線,與要求將兩群人徹底分開、獨立管理,這兩種情境在用字上會有什麼程度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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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查的是監所實務中,對於不同刑罰種類受刑人的監禁區分方式。
監禁區分的法律用語
在監所管理中,拘役、罰金易服勞役與有期徒刑的性質和處遇目的並不相同。為了避免相互影響,法規明定處拘役及罰金易服勞役者,應與處徒刑者分別監禁。老師這邊也要特別提醒你一個細節:本題所引述的「監獄行刑法第 3 條」條號其實有所誤植,但依據官方相關法規的正確內容,其核心規範依然是「分別監禁」,因此選項 (B) 毫無疑問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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