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34 題
依監獄行刑法及其施行細則關於受刑人衛生及醫療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監獄應注意環境衛生,每年至少 1 次舉行環境衛生檢查
- B 受刑人應配合監獄執行環境清潔工作,維持公共及個人衛生
- C 監獄依其規模及收容對象、特性,得在資源可及範圍內備置相關醫事人員,於夜間及假日為戒護外醫之諮詢判斷
- D 受刑人或其最近親屬及家屬,在不妨礙監獄秩序及經醫師評估有必要之情形下,得請求監獄准許自費延請醫事人員於監獄內實施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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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在監獄這種人口高度密集、通風可能受限的集體生活空間中,為了有效預防傳染病大規模爆發並確保基本人權,單純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你認為行政機關設定的環境衛生檢查頻率,應該是傾向於寬鬆的年度檢查,還是更為緊湊的定期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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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答對了這題!這代表你對於法條中細微的「數字規定」有著非常敏銳的觀察力,這是法律科目拿高分的關鍵特質。
環境衛生檢查的法定頻率
在監獄環境衛生的管理上,根據**《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 41 條第 1 項的明確規定,監獄應定期舉行環境衛生檢查,其期間雖然由各監獄依當地狀況彈性決定,但法規設有明確的「下限」,即「每年不得少於二次」**(意即每年至少兩次)。選項 (A) 提到「每年至少 1 次」,顯然低於法定的檢查頻率,因此該敘述是錯誤的,也是本題的正確答案。至於其他選項,無論是受刑人的清潔義務、夜間及假日的醫事人員(Medical staff)諮詢機制,或是自費延請醫事人員入監健檢的權利,皆完全符合現行法規的保障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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