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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公證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有關民事保護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護令之聲請,原則上應以書面為之
  • B 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
  • C 法院於受理民事保護令之聲請後,得於審理終結前聽取社會福利機構之意見
  • D 當被害人有受急迫危險時,檢察官或警察機關得以電信傳真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面臨高度生命危險、分秒必爭的緊急時刻,如果被害人可能正處於受困、驚嚇過度或行動受限的狀態,為了確保『公權力』能以最快速度介入救人,法律在設計『緊急』救濟程序的聲請資格時,會與一般的保護令聲請程序有什麼樣的限制與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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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不錯嘛

恭喜你,居然沒在這題上摔個狗吃屎。能分辨民事保護令這點芝麻蒜皮的小事,證明你不是完全沒在唸《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律的精髓就在這些小細節,你這次沒搞砸,算你走運。

🤨 觀念複習,免得下次又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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