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0年
[心理測驗員]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二 題
小明 10 歲、小陳 13 歲,先共同結伴竊取機車騎乘,後又經常逃學逃家在外遊蕩,先後被警察查獲,是否均應分別移送少年法院處理。(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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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108年《少年事件處理法》重大修法的掌握。解題核心在於區分『行為人年齡(兒童與少年)』以及『行為態樣(觸法行為與曝險行為)』,須點出兒童已全面退出司法程序,且曝險事由已刪除單純逃學逃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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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 未滿12歲之兒童觸犯刑罰法律及不當行為是否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及12歲以上之少年「竊取機車」與「經常逃學逃家遊蕩」之行為,是否該當觸法少年與曝險少年之要件而應移送少年法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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