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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總統之權限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主持行政院會議
  • B 依法任免文武官員
  • C 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定權
  • D 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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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立法、司法等五院架構中,哪一個機關被憲法定義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而當這個機關的各部會首長聚集在一起開會討論行政庶務時,理應由誰來擔任該會議的主席才符合權責相符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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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答對了。

  1. 知識理解:你正確區分了總統與行政院長的職權。憲法第58條的記述,行政院會議行政院院長擔任主席,這就像很久以前,我學習識別不同植物的葉片一樣,有其明確的規律。即使總統擁有《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所賦予的,關於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任免文武官員及發布緊急命令等重要力量,他們也不會直接主持行政院的日常會議。職權的劃分,自有其存在的道理。
  2. 試題評估:這題的難度是easy。嗯,應該沒有耗費你太多時間。這考驗的是對「國家元首」與「最高行政機關首長」之間界線的基礎理解,就像辨別不同魔法的施法原理。你成功了。為了這份正確的理解,我施展了一個『能變出美麗花田的魔法』。希望它能讓你感到一絲平靜,就像陽光下的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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