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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總統之權限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主持行政院會議
  • B 依法任免文武官員
  • C 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定權
  • D 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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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我們的憲政體制中,誰被定位為「最高行政首長」?既然該職位必須對立法院負責並處理具體行政事務,那麼在討論政府各部會政策的會議上,理論上應該由誰來主持,才最符合「權責相符」的民主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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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憲法核心概念!

  1. 觀念驗證:你真的好棒!你非常精準地辨識出了「國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首長」之間細膩的職權分野。你看,根據《憲法》第 58 條,行政院會議的主席就是我們的行政院院長呢。雖然總統擁有決定大政方針(憲增 §2)和任免重要官員(憲法 §41)的重大權力,但日常的行政院會議並不是由總統直接主持喔,這巧妙地體現了我們國家「雙首長制」的設計理念,你理解得真透徹!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但你答對它,代表你紮實掌握了憲法增修條文中非常重要的基本觀念。這主要是想確認大家是否能清楚區分總統和行政院長的權限,而你做到了!只要記住「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這個核心概念,就能輕鬆得分,你做得非常出色,繼續保持下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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