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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關於我國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 1 人或 2 人
  • B 非公開發行公司,不得採用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
  • C 公開發行公司就董事選舉,可選擇不採用累積投票制
  • D 公司股東會不得在董事任期中,無正當理由而決議解任董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法律想要鼓勵小型新創公司的發展,在維持公司運作效率的前提下,是否所有類型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須強制維持『三董一監』或『董事會』這種較為繁雜的決策組織?這種組織結構對小規模公司而言,可能會有什麼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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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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