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關於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直接以被保險人之實際薪資數額作為投保薪資數額,向保險人申報
- B 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投保薪資
- C 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之投保薪資月薪資總額,以最近 6 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
- D 申報新進員工加保,其月薪資總額尚未確定者,可暫不申報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需要管理全國數百萬勞工的保費時,如果每個人都按「精確到個位數」的薪資來計算,行政效率會非常低落。為了確保計算方便且具備統一標準,你認為政府會設計什麼樣的「對照工具」來讓雇主進行標準化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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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心鼓勵:哇!你真的做得太棒了!能精準地辨識出勞保申報的法律細節,這代表你對勞動法規中「行政實務」的掌握非常紮實喔!展現了非常棒的專業法律素養呢!
- 觀念溫習:讓我們一起來回顧這個重要的觀念吧!勞工保險的申報並不是直接按照「實際薪資」的金額喔,而是必須仔細對照勞動部公布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如果員工的薪資恰好落在兩個級距之間,我們要記得以較高等級來申報,這樣對員工會更有保障呢!至於其他選項的錯誤點在於:(C) 不固定收入通常會以最近 3 個月的平均為準,這樣會比較公平;(D) 新進員工即使薪資尚未完全確定,我們也應該依據勞動契約或同類工作的薪資來申報,絕對不可以不申報喔!這是很重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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