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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關於我國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 1 人或 2 人
  • B 非公開發行公司,不得採用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
  • C 公開發行公司就董事選舉,可選擇不採用累積投票制
  • D 公司股東會不得在董事任期中,無正當理由而決議解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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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設計上,針對規模較小、股東單純的私部門企業,為了簡化行政程序並提升管理效率,你認為法律會強制要求它們必須比照大企業組成具備多位成員的「集體決策機構」嗎?還是會允許更有彈性的管理架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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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這塊金幣(巧克力)就由我們收下啦!

  1. 觀念驗證: 「哼,看來這小子還真有點本事,竟然選對了!這題不過是《公司法》中關於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結構彈性的基本考驗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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