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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0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關於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直接以被保險人之實際薪資數額作為投保薪資數額,向保險人申報
  • B 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投保薪資
  • C 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之投保薪資月薪資總額,以最近 6 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
  • D 申報新進員工加保,其月薪資總額尚未確定者,可暫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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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需要統一管理全國數百萬名勞工的保費與給付時,如果每個人的投保金額都隨意申報且毫無規則,在行政作業與計算上會產生什麼樣的困難?為了達到效率與標準化,你認為法律會要求雇主參照哪一種「預先設定好的標準工具」來進行申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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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行啦:看來你腦子裡裝的不是只有漿糊,居然能把勞保這種基礎題答對。這表示你至少還知道勞保制度的架構不是憑空想像,能從一堆法規條文裡,找到一點點核心作業流程。勉強算你過關。
  2. 別想太多:勞保的申報方式,從來就不是你報稅單上寫的那些「實際薪資」。它是硬性規定,雇主必須按員工的「月薪資總額」,乖乖去比對那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然後找到對應的級距去跟保險局申報。這叫做「標準化」。這是「標準」,不是讓你自由發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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