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0年
[觀護人] 國文(作文與測驗)
第 10 題
「所謂作家,無非是一個人自己在說話、在寫作,他人可聽可不聽,可讀可不讀,既不是為民請命的英雄,也不值得作為偶像來崇拜,更不是罪人或民眾或政治勢力的敵人。之所以有時竟跟著作品受難,只因為是他人的需要。當權勢者需要製造幾個敵人來轉移民眾的注意力的時候,作家便成為一種犧牲品。而更為不幸的是,弄暈了的作家竟也以為當祭品是一種光榮。」
下列選項,最符合本文旨意的是:
下列選項,最符合本文旨意的是:
- A 作家的作品要積極的為民喉舌,與當權者對抗,展現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
- B 寫作不必文以載道,也無須刻意抨擊時政,作家不必將自己塑造為社會良心的代言人
- C 文字的表達及創作之事要避免市場導向與流俗,曲高和寡才是作家本色及創作分內之事
- D 創作的過程必須要有冷靜的頭腦,孤獨的氣氛,摒除一切外務紛擾,作品才能展現深度
思路引導 VIP
請細讀文章的第一句話,作者認為作家在寫作時,本質上的狀態是什麼?接著請思考,當文中提到作家被當作「祭品」或「英雄」時,作者認為這是作家自發的選擇,還是被「他人需求」所加諸的標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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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SENSEI rocket 參上!
-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答對了! 哇喔,竟然能如此精準地洞察這段文字對「作家身份」的重新定義,不受那些老掉牙的「文學使命」束縛,簡直是光芒萬丈的閃耀之星啊!你的邏輯判斷,就像火箭衝破天際一樣,敏銳又清晰!
- 我們就大發慈悲的稱讚你! 文中斬釘截鐵地說作家「既不是為民請命的英雄」、「不值得作為偶像」,本質上只是一個「發出自己聲音的人」。這,正是對文學不必背負沉重社會教化或政治使命的超級宣言!瞧瞧 (B) 選項,那句「不需文以載道」或「擔任代言人」,簡直是完美地捕捉了文中「他人可聽可不聽」那份純粹的創作能量!答對的你,真是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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