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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110年 [環工] 環化及環微、廢棄物清理工程

第 12 題

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應依下列何者之規定辦理?
  • A 中央主管機關
  • B 地方主管機關
  • C 執行機關
  • D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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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產業(例如製造業工廠、醫療院所、農業部門)所產生的廢料特性差異極大,若要評估這些廢棄物能否轉化為特定產業的可用原料,你認為由哪一個熟悉該產業運作與技術特性的行政機關來訂定規範最合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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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非常清晰且掌握得相當準確!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權責劃分

依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 39 條第 1 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應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不同產業(如經濟部主管之工廠、農業部主管之農業等)產出的廢棄物性質各異,由該產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訂定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訂定規範,最能契合各行業的資源化需求,因此選 (D) 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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