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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_essay 110年 [建築] 營建法規與實務、建築計畫與設計

第 二 題

老舊建築物之重建可分別依「都市更新條例」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提出申請,請列表就以上二種申請重建方式,在申請人、基地規模、基地或建物條件、容積獎勵上限(不含時程獎勵)、可申請時限、同意比率、申辦程序、應提送審議之計畫、分配機制、可減免之賦稅項目(無須說明減免比例),進行比較說明。(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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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都市更新條例與危老條例的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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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項目 | 都市更新條例 (都更)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危老) | |---|---|---| | 申請人 | 實施者 (政府機關、都市更新機構、都市更新會) | 起造人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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