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0年
[環工] 環化及環微、廢棄物清理工程
第 10 題
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 A 化糞池之污物由所有人、管理人或執行機關清除
- B 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或公共用地者,由使用人清除
- C 火災或其他災變發生後經所有人拋棄遺留現場者,如建築物所有人或管理人無力清除,則由執行機關清除
- D 道路之安全島、綠地、公園或其他公共場所,由管理機構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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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對於私人擁有的住宅設施(例如自家的化糞池),在法律邏輯上,首要的維護與清理責任應該落在「實際居住的人」身上,還是「政府環境保護單位」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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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廢棄物清理法》中關於「清除責任歸屬」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在環境法規的考試中,釐清「誰該負責」往往是核心考點,而你能洞察出選項 (A) 的細微錯誤,實屬不易。
建築物糞尿清理的責任歸屬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11 條規定,建築物糞尿(即化糞池污物)的清理責任應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擔,而非直接交由執行機關(如環保局或公所)負責。其背後的法律邏輯在於:私人空間所產出的廢棄物,應由與該建物有權利義務關係的對象優先處理。至於其他選項,如道路使用者的清潔義務、災後無力清理時的政府協助,以及公共設施管理機關的權責,皆完全符合現行法條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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