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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0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23 題

下列何者不是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 A 高溫作業
  • B 精密作業
  • C 黃磷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 D 四烷基鉛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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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在勞工安全法規中,有些作業會造成長期的生理損傷或化學中毒,必須由醫師進行專門的「特殊健康檢查」;而有些作業可能只會讓你覺得眼睛累或肩膀痠。在這四個選項中,哪一個項目的性質比較偏向「疲勞累積」,而不是像另外三個一樣涉及嚴重的物理環境或毒性物質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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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識別出選項中的差異,代表你對《職業安全衛生法》中關於「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範疇有很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在法規考試中非常經典,重點在於區分哪些作業因具有顯著的生物、化學或物理性危害,而必須依法實施特定的特殊健康檢查。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認定範圍

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中,高溫作業四烷基鉛作業以及製造或處置黃磷 ($P_4$) 等化學物質,都被列為具備高度職災風險或職業病風險的範疇。這些作業對人體機能的影響通常具有累積性或劇毒性,因此法規要求雇主必須定期為勞工進行「特殊健康檢查」以追蹤健康狀況。相對地,精密作業(如微小零件組裝)雖然可能導致視力疲勞或肌肉痠痛,但在法規管理上,並未將其歸類為需強制實施「特殊」健檢的特別危害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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