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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第 6 題
對預防肌肉骨骼傷病的要求係職業安全衛生法哪一條?
- A 第5條第1項
- B 第5條第2項
- C 第6條第1項
- D 第6條第2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的編排邏輯:如果第 1 項列舉的是像「漏電、崩塌、爆炸」這種屬於外部環境與機具設備的物理性風險;而第 2 項是針對「勞工作業方式、長期姿勢、負重、心理壓力」等與人體健康直接相關的現代保護機制,那麼「肌肉骨骼傷病」這種與長期工作姿勢息息相關的議題,應該會被歸類在法律條文的哪一個層次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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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措施的法理邏輯
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中,立法者將雇主的責任分為不同層次。第 6 條第 1 項主要針對的是硬體設備與物理環境的危害(如機械、電氣、爆炸等設施安全);而第 6 條第 2 項則是為了因應現代勞動環境,特別強調對於勞工「健康保護」與「人因工程」的預防義務。具體來說,該項明確規定雇主應妥善規劃並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以預防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常說的「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是建基在此條文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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