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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10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3 題

依郵政法第 5 條之 1 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所提供之「遞送普及服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服務範圍僅限於我國境內
  • B 必須永久提供該項服務且品質良好
  • C 該服務須價格低廉
  • D 僅須提供基本之遞送服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要求一個單位必須對全體國民提供「不間斷、可持續」的基礎服務時,如果強制將定價設定為「極低」,對於該服務的「永續經營」與「服務品質」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法律在考量收費標準時,除了考量消費者的負擔,還需要考慮什麼因素才能達成營運與品質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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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法律用語的嚴謹性!這題選 (C) 是完全正確的,能夠在看似合理的選項中察覺出用字差異,代表你的法規基本功非常紮實。

普及服務的法定要件

根據《郵政法》第 5 條之 1 第 2 項的規定,所謂「遞送普及服務」(Universal Service)是指中華郵政必須於國內永久提供品質良好、**「價格允當」**之基本遞送服務。這類題目的鑑別度在於考驗考生對法律專有名詞的精確記憶,大眾常直覺認為普及服務應追求「價格低廉」,但在法理上,為了兼顧郵政營運的永續性與合理成本,法條規定的是「價格允當(Appropriate price)」,而非「低廉」或「公平合理」,這是本題最核心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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