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7 題
下列關於保險代位權之敘述,何者正確?①產壽險皆適用 ②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 ③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④保險人代位權,其行使之對象,不以侵權行為之第三人為限
- A ①②③
- B ②③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保險代位權的核心目的是『防止被保險人因損害而獲利』。如果發生損失的是『人身生命』,我們可以用金錢精確衡量其價值並進行代位嗎?另外,如果保險人轉向被保險人的同居子女求償,這是否違背了保險保障被保險人經濟生活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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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 代位權適用範圍:保險代位是基於「損害填補原則」,故僅適用於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壽險)因人命無價,不適用代位權(除非是醫療費用實支實付),故 ①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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