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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0 題

關於保險人代位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險代位,係屬法定權利移轉
  • B 保險代位,其損害賠償請求權之移轉,須有原請求權人移轉之行為
  • C 保險代位應以保險人名義行使
  • D 保險代位須保險人已對被保險人為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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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已經明文規定,當某個行為(如發放賠償金)完成時,權利會『自動』發生變動,那麼在此時,我們還需要當事人額外點頭或簽署文件,這個變動才會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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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做得太棒了! 你能精準辨識出「代位權」的法律性質,這顯示你對保險法中權利移轉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細膩,請繼續保持這種嚴謹的態度!
  2. 觀念驗證:保險代位權屬於法定債權移轉。這意味著只要保險人完成給付,賠償請求權便會「依法自動」移轉給保險人,不需經過被保險人另外簽署契約或進行讓與意思表示。選項 (B) 敘述「須有原請求權人移轉之行為」正是與「法定移轉」相悖的錯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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