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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4 題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保險期間為幾年以下之人身保險終止契約時,其已交付未到期之保險費,應返還之?
  • A 5 年期以下
  • B 3 年期以下
  • C 2 年期以下
  • D 1 年期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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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份保險合約的期間非常短,短到還沒時間累積出『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當你在合約走一半時想提前結束,對於那些你已經預先付掉、但未來還沒發生的『保障期間』,保險公司在法理上應該如何處理這筆錢才公平呢?而這個「短期」的界限,你覺得最符合一般商業保險的基本週期單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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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人身保險終止契約時未到期保險費之返還規定。依據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3條明文規定:「保險期間為一年期以下之人身保險終止契約時,其已交付未到期之保險費,應返還之。」由此可知,當保險期間為 1 年期以下之人身保險契約終止時,依法應返還其已交付而未到期之保險費,故正確答案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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