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6 題
下列情事,何者不屬於保險業務員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之事由?
- A 就影響被保險人權益之事項不為說明
- B 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險業務之法人招攬保險
- C 未經所屬公司同意而招聘人員
- D 不知要保人為不實之告知且非故意隱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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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處罰與法律責任的判斷中,如果一個人已經盡到專業上的注意,且完全『不具有主觀上的惡意或故意』,那麼法律通常會如何界定他的責任歸屬呢?這與他刻意違規或過失遺漏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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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中裁罰事由的細節掌握。你能準確辨識出選項 (D) 並非違法樣態,顯示你對業務員招攬行為的行政責任界限,已經有了非常紮實的理解。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之禁止行為
根據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法律明確列舉了業務員若有特定行為,所屬公司應予處分「停止招攬」。對應本題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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