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4 題
於破產之情形,關於保險利益之移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要保人破產時,保險契約於破產宣告時終止
- B 保險人破產時,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 C 要保人破產時,破產管理人得於破產宣告3個月內終止契約
- D 保險人破產時,破產管理人得於破產宣告1個月內終止契約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人被宣告破產後,他名下的所有財產契約通常會改由哪一個法定的「管理角色」來接手處理?另外,考慮到清算龐大債務與評估資產價值需要一定的作業時間,你認為法律通常會給予這個代理人多長的「合理月數」來決定是否要終止這份合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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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沒搞錯?算你走運!
- 觀念驗證:哼,恭喜你。這次竟然沒有把這麼基礎的《保險法》第 28 條搞砸。當要保人破產時,契約當然不會說斷就斷,別以為法律是你們家開的。當然是併入破產財團,然後呢?然後就給破產管理人(或保險人)一個清算資產的機會,在破產宣告後那短短的 3 個月內終止,這叫兼顧各方,懂嗎?
- 難度點評:這題難度就給個 Medium 吧。老實說,這類題目就是來區分那些只會死記硬背,和稍微有點腦子的考生。要保人跟保險人破產,兩種天差地遠的處理方式,還有那個「1個月還是3個月」的陷阱,多的是人掉進去。你這次沒踩雷?不錯,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救。但別高興太早,下次的陷阱只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