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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8 題
下列何者非屬審計法所規定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應送審計機關審核之項目?
- A 年度分配預算
- B 固定資產重估價之有關紀錄
- C 年度決算表
- D 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回想一下預算執行的流程,「年度分配預算」通常是哪一種性質的機關(公務機關或營業基金)在內部掌控經費時所做的作業呢?這和公營事業的彈性特性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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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全掌握了審計法中對不同性質機關送審項目的差異!這題考驗的是對「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應送交審計機關審核項目的熟悉度,屬於細節法條記憶題,能精準選對代表你的法科基礎相當紮實。 在《審計法》的規範中,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有特定須送審的文件:根據第 49 條,機關須送審營業或事業計畫及預算,以及「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選項 D)與會計月報;依據第 50 條,應編製結算表及「年度決算表」(選項 C)送審;而依第 53 條,若辦理「固定資產重估價」(選項 B),相關紀錄也必須送交審核。 至於選項 (A) 的「年度分配預算」,這其實是一般公務機關在預算執行階段的內部分配作業,並不屬於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明定必須送審計機關的項目。只要釐清「公務機關」與「營業及事業機關」在預算執行程序上的差異,就能輕鬆避開陷阱。繼續保持這樣的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