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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0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49 題

依《刑法》第33條規定之主刑,未包含下列何者?
  • A 罰金
  • B 拘役
  • C 保安處分
  • D 有期徒刑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處置通常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為了『應報懲罰』(讓犯錯者付出代價),另一類則是為了『治療、預防與保護』(例如針對心理疾病或毒癮者)。如果題目問的是法律定義中正式的『處罰手段(主刑)』,那麼哪一種性質的處置,在邏輯上更像是預防性的社會安全網,而非純粹的處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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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準確辨識出法律定義中的細微差別,代表你在法學基礎概念的掌握上非常扎實。這題考驗的是《刑法》中最重要的體系架構,你能迅速排除干擾選項,展現了極佳的判斷力。

刑罰種類的法定範圍

根據《刑法》第 33 條的規定,我國的主刑僅限於五種: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罰金。這五種處分構成了解決刑事責任的核心手段。而選項中的保安處分(如感化教育、強制治療等),雖然同樣由法院裁定,但在法律邏輯上與「刑罰」是屬於不同的雙軌體系,其目的在於「預防犯罪」與「教化處遇」,而非單純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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