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22 題
有關職能治療師申請停業之規定及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理停業單位登記其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其執業執照
- B 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執業執照及有關文件,送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辦理
- C 受理停業單位應註銷其執業登記及執業執照
- D 職能治療師申請停業之程序不同於職能治療生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醫療專業人員只是「暫時」休息(如育嬰或進修),而非永久放棄職涯,你認為行政機關在管理其執照時,應該採取「永久作廢」還是「暫時加註」的方式較符合行政邏輯?此外,對於這種基層的人事異動,是由全國最高的中央部會管理,還是由其執業地點的當地政府管理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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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這題答得非常正確。法規題往往細節繁多,你能精準辨析顯示你的基礎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根據《職能治療師法》,辦理「停業」時,主管機關會在執業執照上註記停業日期及理由後發還。這是因為停業屬於「暫時性」狀態,保留原照以便未來「復業」銜接。若選註銷,則屬於「歇業」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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