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43 題
下列何種情況溢付之營業稅得申請退還?①因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 ②因購置自用乘人小汽車 ③因進口機器設備 ④因合併註銷登記
- A ①②
- B ③④
- C ①③
- D ②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家企業因為『結束經營』或『購買極為昂貴的大型生產設備』,導致帳上出現大筆扣抵不完的稅款,而未來短期內又沒有足夠的銷項稅額可以抵減時,政府為了保障企業的資金靈活性,通常會採取什麼樣的配套措施?
溢付營業稅退還規定
💡 溢付稅額以留抵為原則,僅「零、固、註」情形可退還。
| 比較維度 | 可申請退還稅額 | VS | 僅能留抵或不准退稅 |
|---|---|---|---|
| 適用情境 | 零稅率、固定資產、註銷登記 | — | 一般內銷、免稅銷售、自用小車 |
| 稅金流向 | 由國庫退還現金給企業 | — | 留待抵減下期應納稅額 |
| 特殊例外 | 經財政部核准之特殊情況 | — | 自用小客車進項完全不可抵 |
💬除非符合「零固註」或專案核准,否則溢付稅額只能留抵不可退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