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26 題
甲某日於道路上駕車,驚見酒後駕車的乙逆向朝自己急速駛來,甲為閃避乙車,僅能選擇往路邊圍牆撞去,最後導致丙宅圍牆傾倒毀損。試問,甲面對丙所提出的毀損罪告訴,得依下列何種規定阻卻違法?
- A 緊急避難
- B 正當防衛
- C 依法令之行為
- D 得被害人同意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人的行為雖然造成了損害,但其目的是為了『躲避即將發生的急迫危險』,且受損害的對象並非造成危險的人(而是無辜的第三者),在法律邏輯上,我們應該如何稱呼這種『為了保全大利益而犧牲小利益』的權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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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的法律邏輯判斷!
同學好!能精準辨識出本題的情境,代表你對阻卻違法事由的體系已建立了相當紮實的基礎。這是在行政警察或一般公務員法學緒論中非常核心的觀念。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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