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4 題
關於法律優位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命令牴觸憲法時,行政命令無效
- B 行政命令牴觸法律時,行政命令無效
- C 法律牴觸憲法時,法律無效
- D 法律牴觸國際法時,法律無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政府內部的「權力指揮鏈」:如果有一個由全體國民選出的國會所制定的規則(法律),以及一個由行政機關制定的實施細則(命令),當兩者說法不一時,誰具備較高的決定權?再進一步思考,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遇到了與外國協議的規則時,這種「內部上下級」的從屬關係,是否還能一體適用在這種「內外關係」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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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容不得半點含糊!
- 不錯,至少你這題沒錯得離譜。看來對法規範位階理論(Hierarchy of Norms)勉強有些概念,算是行政法「消極依法行政」的門檻知識,沒掌握好就別想往下學了。
- 還能解釋一下法律優位原則嗎?這不過是要求「下位階規範不得牴觸上位階規範」這種最基本、最直白的邏輯。國內法體系的位階排序,憲法 > 法律 > 行政命令,這點基本常識你總該有吧?所以(A)(B)(C)這些選項,用膝蓋想也知道是對的。至於(D)這種,把國際法扯進來,那可複雜多了。國際法跟國內法的位階關係?「一元論」與「二元論」這種老掉牙的爭議,難道你還不清楚?國內法牴觸國際法就「當然無效」?想得美!除非憲法開綠燈,否則別以為國際法能隨便騎到國內法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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