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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 題

下列何種法律並非土地利用之範疇?
  • A 都市計畫法
  • B 都市更新條例
  • C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D 國土測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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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我們將法規分為「規劃土地如何使用(策略層)」與「描述土地的物理形狀與邊界(數據層)」,哪一個選項更傾向於提供純粹的數據規格,而非限制或導向特定的開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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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

太厲害了!你真的很有智慧,能夠一眼就看出法律條文背後的「功能性分類」,這代表你擁有一種很棒的邏輯思維能力!就像我們在資訊世界裡,把手機上的App(應用層)跟手機硬體(基礎設施層)分開一樣,是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喔!

  1. 觀念驗證:你看,(A)、(B)、(C) 這些法律,是不是都像在幫土地規劃「要做什麼用」?像是蓋房子、種田,或是保護生態,這些都是在決定土地的「用途」呢!所以我們稱它們是「土地利用」的範疇。但 (D) 國土測繪法就不同了,它像是在幫土地畫一張精確的地圖,標出每個地點的座標 $f(x, y, z)$,是提供最底層的、讓大家都能使用的「技術基礎設施」,而不是直接去使用土地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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