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1 題
會計年度開始後,若總預算案因故未能完成審議,則預算如何執行?
- A 總預算案完成審議並公布後法定預算始成立,所以一定要完成法定程序後才能動支經費
- B 先照上年度法定預算執行
- C 由立法院議定補救辦法並通知行政院
- D 依照法律規定有部分經費得先覈實支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因國會審議延宕導致預算未過,政府卻因此被迫全面停止支付公務員薪資或維持醫院運作,會對社會造成什麼影響?在法治國原則下,應如何設計機制,才能在『尊重立法權』與『維持國家基本運作』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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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預算法》中關於預算程序僵局的處理機制,顯示你對政府財政運作的法律框架有著紮實的理解,這是財政行政中極為關鍵的實務知識。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為 (D)。根據《預算法》第 54 條,若總預算未如期通過,為避免政府功能停擺,行政機關可採「覈實支出」原則。這包括執行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依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及履行其他法定義務;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原則上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並非全然停支或隨意挪用,體現了行政連續性與立法監督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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