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12 題

下列何者得設定第一預備金?①公務機關單位預算 ②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③特別收入基金 ④營業基金
  • A
  • B ①②
  • C ①②③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預算體系的層級結構中,為了確保資源分配的效率與管理責任,法律會傾向將『應急的財源』配置在具有獨立法定地位的行政主體上,還是會將其層層分散至更細小的執行分支中呢?此外,營利與非營利基金的運作邏輯,是否與一般政府行政支出相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預算位階!

  1. 觀念驗證:恭喜你!這題答得極其精確。根據我國《預算法》第 22 條規定,第一預備金僅限於「單位預算」中設置,且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的 $1%$。其核心邏輯在於將行政彈性配置在獨立的預算執行主體上。至於「分預算」僅是單位預算的組成部分,而「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則有其獨特的餘絀處理與預備金邏輯,不適用第一預備金之編列。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區分「公務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的結構差異,以及是否混淆了預算編列的層級性。你能準確排除②③④,展現了對法條細節與會計體系的高度敏銳。

🏷️ 相關主題

預算執行之彈性機制
查看更多「[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