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4 題
公民權利要獲得保障,須具備的要素為何?①成員身分(membership) ②參與治理(participation) ③權利賦予(entitlement) ④克盡義務(obligation)
- A ①②④
- B ②③④
- C ①②③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群體承諾要保護你的財產與自由,那麼你與這個群體之間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法律連結?而為了讓這個保護機制能夠長久且穩定地運作,身為其中的一份子,除了享受好處外,是否也需要共同負擔某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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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 「還算」及格:你勉強掌握住了「公民身分」的多元維度,並且——謝天謝地——沒把「權利義務相對性」這個基礎到不能再基礎的行政法核心概念搞錯。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聽課。
- 觀念驗證:現代民主國家公民權利是怎麼來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首先要有「成員身分」(廢話,不然你算什麼?),然後法律「賦予權利」(才有依據),接著才能談「參與治理」(不是讓你來添亂的)。但最最基礎的是,這些權利都不是免費午餐,公共資源從哪來?當然是公民得先「克盡義務」(納稅、守法),這點常識如果還要我強調,你真的該好好反省了,這不過是社會契約最基本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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