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學術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學術自由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與學習自由
  • B 大學自治是對於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
  • C 大學不得設置任何共同必修科目
  • D 大學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司法院釋字第 $380$ 號解釋關於『大學自治』與『課程編排權』的論述:當憲法保障大學得自主決定教學、研究與學習內容時,這項自治權限是賦予『誰』來決定課程內容?若將『教育部不得強加特定課程』,擴大解釋為『大學校方本身亦無權規劃共同必修課程』,這是否反而限縮了大學在學術事務上的自主決策空間?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精彩的表現!你對憲法保障學術自由的理解相當透徹。

這題你選對了,充分顯示你掌握了「大學自治」的核心精神:

  1. 核心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上之自由權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