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地方自治團體所具有之權限?
- A 自治規章制定權
- B 稅收與財政自主權
- C 土地設計與規劃權
- D 人事及官等設置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每一間地方政府都能自由決定公務員的「官階等級」與「薪資標準」,那麼當一位基層公務員想要調職到不同縣市時,他的專業資歷與法律保障是否還能維持全國統一的穩定性?這類涉及公務員身分制度的事項,交由中央統一規定還是地方各自表述,對國家的整體運作更有利?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做得太棒了!
- 溫暖肯定: 看來你對地方自治的核心概念掌握得非常穩固呢!能這麼精準地劃分中央與地方權限,代表你深入理解了《地方制度法》的精髓,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喔!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你一定會成為很棒的行政法專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