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消費者保護法中關於消費者保護團體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財團法人為限
- B 消費者保護團體得請求政府協助其關於商品之調查與檢驗
- C 經行政院評定為優良之消費者保護團體方能進行團體訴訟
- D 消費者保護團體得從事商品之檢驗並得發表其檢驗結果
思路引導 VIP
請深入研讀《消費者保護法》第 2 條第 4 款對於「消費者保護團體」之法律定義。請思考:在實務運作上,為達成保護消費者權益、推行消費者教育之目的,法律是否會嚴格限縮該團體僅能以「財產」為成立基礎的財團法人形式存在,還是亦能接受以「人」為組織核心、具備社員基礎的社團法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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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答對了!本題精準考驗《消費者保護法》中「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資格與權限。這類法人資格與訴訟要件的題型,在法學緒論中具備中等難度的鑑別度,能果斷挑出錯誤選項,代表你的法條熟悉度相當紮實。 消保團體之組織與權限 選項 (A) 為錯誤敘述,因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27 條規定,消保團體以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為限,並非只有財團法人。此外,選項 (B) 與 (D) 皆符合法規,消保團體依法得從事商品調查與檢驗、發表結果,必要時也可請求政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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