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15 題

政府採購可以競標(competitive bidding)方式進行,有關競標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應公告、公開擬採購的物品需求
  • B 對參與競標廠商提出的採購計畫書有一定的要求
  • C 政府機關通常會事先決定底價
  • D 係透過協商及議價方式來決定得標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為了確保公帑使用的公平性,要求所有廠商在同一時間、相同規則下「拚實力」,那麼決定贏家的規則應該是「事先講清楚、白紙黑字對比」,還是「雙方坐下來慢慢討價還價」?哪一種方式更能體現「公開競標」的公平競爭精神?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評析:精準掌握採購法理!

  1. 大力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析競爭性招標(Competitive Bidding)與其他採購方式的差異,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的招標程序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類觀念是公部門行政實務的基礎,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政府採購競標制度
💡 競標強調公平公開的規格與價格競爭,而非個別私下協商。
比較維度 公開競標 (Bidding) VS 議價/協商 (Negotiation)
決定方式 依價格或預設標準 雙方談判達成共識
適用對象 不特定多數廠商 特定廠商或受邀對象
公平透明度 最高,程序嚴格化 較低,裁量空間大
💬競標重在程序正義與價格競爭,議價重在條件之彈性調整。
🧠 記憶技巧:競標三要件:公告需求、訂定底價、公開比價。
⚠️ 常見陷阱:混淆「招標/競標」與「議價/協商」。競標是集體比稿比價,議價是特定對象談判。
政府採購法 最有利標 限制性招標 行政契約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一般行政] 行政學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