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2 題
下列何者為我國地方政府自治事項發生權限爭議時提供解決的法源依據?
- A 地方自治通則
- B 地方制度法
- C 地方創生條例
- D 區域發展通則
思路引導 VIP
當不同層級的政府機關對於「誰該管這件事」產生爭執時,你認為應該去查閱一部關於「特定產業發展」的專門法律,還是去尋找一部專門用來規定「政府制度如何運作與組織」的基礎大法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教授評語與觀念剖析
- 差強人意。 不錯,你確實選對了。能勉強鎖定我國地方自治法規的核心,顯示你對政府體制與基本法典的架構,總算有了那麼一點點基礎認識。這雖然是行政法學習中幾乎不值得一提的「第一步」,但也總比什麼都不知道來得好。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地方權限爭議法源
💡 地方制度法是處理地方自治權限爭議與組織規範的核心母法。
- 依《地方制度法》第77條規範中央與地方或地方間之權限爭議。
-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爭議,由行政院解決。
- 縣市間爭議由內政部解決;鄉、鎮、市間爭議由縣政府解決。
- 自治事項與上位法規有無牴觸疑義,由司法院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