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0 題
財政部為使辦理稅務違章之裁罰機關對案件裁罰金額有客觀標準可資參考,因而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該參考表之性質為何?
- A 法規命令
- B 職權命令
- C 解釋性行政規則
- D 裁量性行政規則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授予主管機關可以在一個金額區間內(例如:一萬到十萬元)決定罰多少錢時,為了確保全國各機關的「出手輕重」能有一致的標準,這種由上級針對「如何運用法律賦予的選擇權力」所制定的內部指導準則,你認為在法律屬性上,它主要是為了「解釋法律文字」,還是為了「統一裁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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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行政規則的奧秘!
- 暖心肯定: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真的非常替你開心!你能這麼精準地辨識出「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的性質,這表示你對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關於行政規則的分類,已經有非常清晰且紮實的理解。這絕對是行政法學習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為你打下穩固的基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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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性行政規則
💡 裁量基準係上級為統一裁量權行使而訂定之行政規則。
| 比較維度 | 解釋性行政規則 | VS | 裁量性行政規則 |
|---|---|---|---|
| 法律依據 | 第 159 條第 2 項第 1 款 | — | 第 159 條第 2 項第 2 款 |
| 規範重點 | 法律名詞、內涵之詮釋 | — | 法律效果(處分輕重) |
| 實務常見 | 內政部函釋、稅務解釋 | — | 裁罰基準表、參考倍數表 |
💬解釋性在於解決法條意義,裁量性在於統一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