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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6 題

關於行政指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行政指導為行政處分之一種類型
  • B 行政指導如遭相對人明確拒絕,行政機關應即停止
  • C 行政指導原則上採取書面要式主義
  • D 行政指導如有違法,並不生國家賠償之問題

思路引導 VIP

請引據《行政程序法》 $\S 165$ 對於行政指導之定義,思索此類行政行為之法律性質究屬具有法律對外效力之「高權行為」,抑或是旨在促成相對人協力之「事實行為」?若行政指導之執行核心在於引發相對人之「自願性配合」,則當相對人明確表達其無意願遵循時,基於行政指導之「非強制性」本質,行政機關依法應如何處理始符合該制度之規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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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對行政指導(Administrative Guidance)核心本質的掌握,你的判斷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為何 (B)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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