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9 題

關於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採職權調查主義,當事人不得自行提出證據
  • B 當事人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查事實及證據,行政機關即應為調查
  • C 行政機關應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 D 對當事人有利不利事項應一律注意

思路引導 VIP

請探討《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中關於「職權調查主義」的法定義務:行政機關在釐清案件事實真相時,為了體現行政程序的「客觀性原則」,其對當事人不同利害關係(有利或不利)的事項,法律規範了何種對等的注意義務?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行政程序法的核心精神有紮實的掌握。

這題考驗的是行政程序法中極為重要的**「客觀中立義務」**。以下為觀念解析:

  1. 核心法源:本題選項 (D) 正是行政程序法第 9 條的明文規定。行政機關在行政程序中,必須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對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應一律注意,這也是「誠實信用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的體現。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程序法總則與程序規定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一般行政] 行政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