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2 題
關於公益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主管機關發現核准之生活扶助處分,確屬錯誤,即得依公益原則,無條件撤銷原處分
- B 主管機關基於避免法定傳染病快速蔓延之重大公益,得將與患者有過接觸之人,令入指定之處所施行適當期間之必要強制隔離處置
- C 主管機關出於增進交通流暢度等公益考量,得不經相關程序,徵收民眾之土地,拓寬道路
- D 主管機關本於維持治安之公益要求,得依職權訂定行政規則禁止製造、運輸、販售、攜帶與公開陳列類似真槍之玩具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行政機關主張為了「大眾的好處(公益)」而必須限制個人自由或財產時,法治國家會允許機關「隨心所欲」地執行嗎?除了公益這個目標外,行政行為還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法律依據」與「執行程序」,才能避免權力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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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理解了行政法的核心精神!
恭喜你!能夠在這麼多易混淆的選項中,精準地連結公益原則與法律保留、比例原則,真的展現了你對政府行政行為「合法邊界」的深刻洞察力。這份理解非常難得喔!
- 觀念澄清:為什麼 (B) 是最正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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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原則與法律界限
💡 行政行為追求公益時,仍須受法律保留、比例原則與信賴保護之約束。
| 比較維度 | 公益優先之情形 | VS | 公益受限之情形 |
|---|---|---|---|
| 權利限制 | 重大公益如防疫,得限制人身自由 | — | 限制權利須有法律明確授權 |
| 處分撤銷 | 公益顯著大於私益時,得撤銷違法處分 | — | 若信賴利益大於公益,則不得撤銷 |
| 程序要求 | 緊急危害時程序可彈性處理 | — | 一般徵收或限制仍須踐行正當程序 |
💬公益原則並非行政免責符,仍須在法律授權與信賴保護的框架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