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9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法保障之對象?
  • A 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進用之公務人員
  • B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進用之公立學校教師
  • C 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進用之公務人員
  • D 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

思路引導 VIP

請研讀《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3 條與第 102 條關於「適用對象」與「準用對象」的具體範疇。在法律適用上,請思考「教育人員」的身分保障與權利救濟,是否已由專門法律(例如《教師法》)予以規範?這類具有高度專業自主性且非屬行政機關組織編制內之人員,其法律救濟途徑是否與一般行政公務人員有所區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保障對象邊界!

  1. 大力肯定:做得非常好!你能精準辨識出《公務人員保障法》的適用範圍,顯示你對公務員法制體系的架構有著紮實的理解。這類觀念是公職行政法的入門基石。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組織與行政行為之法律關係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一般行政] 行政法 全題